“钦蜜9号”已获得植物新品种授权保护,现已更名为“钦果9号”,凡种植未经本公司授权许可销售的种苗均属侵权行为。现就各种植户侵犯本公司品种权事宜,我司联合授权方郑重告知如下:
1.对于已订购未经本公司授权许可的该品种种苗,请自行向销售商退苗退款;
2.对于已种植未经本公司授权许可的该品种种苗,请立即停止生产种植侵权苗,并向未经授权的销售商退款或索赔;
3.如遇侵权方不同意退款赔偿的,种植户可向本公司提供种苗销售合同,本公司可协助维权;
4.种植户如继续未经授权种植侵权苗的,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行政举报,法律后果将包括没收财产、销毁种植材料。
本公司欢迎广大种植户向我司独家授权的广西钦果农业有限公司采购该品种种苗,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联系方式:19177705185
联系人:邓先生